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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赣州市第二中学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赣州市第二中学重大问题议事规则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9-6    

为了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,制定学校重大问题议事规则。

一、重大问题的范围:

1、办学目标、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。

2 重大改革措施及事关学校全局的规章制度。

3 学校教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德育工作的主要原则。

4 学校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、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举措。

5 年度经费预算报告(含预算外收支)、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。

6 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、教职工岗位调整、奖惩和教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。

7 其它重大问题及重大问题的程序。

二、学校有关办学目标、重大改革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,先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商议,经校长办公会议提出,向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通报,党支部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,提出建议,最后由校长决策。

1  学校党政办、教导处、政教处、总务处等行政部门中层干部,一律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,,由校长任免。

4 学校工会主席、团委书记的任免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按有关章程,经民主选举产生,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任命。

(说明:工会主席、党政办主任、团委书记的人选,需事先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)

学校有关办学目标、教职工福利待遇、奖惩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,由学校行政提出意见,经党政联席会议商议,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。校长执行,学校党支部通过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顺利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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